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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壶口景区广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日期: 2025-09-30来源: 吉县人民政府


吉政函〔2025〕18号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壶口景区广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吉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壶口景区广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吉县壶口镇南塬村1.5473公顷土地划拨给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作为壶口景区广场使用,地块编号2024002,土地用途为广场用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二、你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程序,严格按照所批准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办理相关划拨用地手续。

吉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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