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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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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方面。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网上公开为主。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政务信息,2023年,我局每月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水质检测信息,合计12次;回答县长信箱合计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申请渠道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点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分管领导把关、负责人审核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同时为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形成了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垃圾处理费44.67264+ 污水处理费3298776,合计77.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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