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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政府采购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上级部署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3.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4.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指导各乡镇(社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5.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全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6.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7.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8.承担政务服务热线管理运行工作。负责整合完善统一的县级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务服务热线网络体系建设。
9.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等工作。
12.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13.与划转事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具体职责分工见审管衔接备忘录。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收发、会务准备、档案管理、机要处办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基本能力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及群团工作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策法规和审批运行股:负责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审批服务管理的制度、规范;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涉法涉诉事务处理;配合县编办、司法局完成全县权责清单调整、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负责组织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等审批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运行考核评价机制;负责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监督和效能考核;涉企一站式服务平台;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建设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负责指导全县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政务改革管理股: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举措;承办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热线股:负责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转办、督办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运行、管理、整合、建设工作;负责受理、解答、转办人民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负责对各处办单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单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负责社情民意和重要社会动态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和上报工作;统筹推进全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处办网络体系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审批一股:负责发改、工科、住建、农业农村(除农机以外其他事项)、水利、林业、政法等领域相关事项的审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审批二股:负责自然资源(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环保、气象、农委(农机)、应急领域业务受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审批三股:负责宣传、文旅、教体、民政、交通、卫健、人社等领域相关事项的审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审批四股:负责市场监管、司法、财政、统战等领域相关事项的审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吉县综合服务大楼3楼。
四、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冬季)15:00—18:00(夏季)
五、联系方式:0357-7983913。
六、负责人:康爱红 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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