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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教育体育局

2026-05-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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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三)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设置与调整。

(四)深化县教育部门及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所辖学校和事业单位,推荐、考察、考核、任免其主要领导干部。

(五)负责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县教育系统的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职业教育学科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援助和扶贫助学管理。负责国内外对全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负责所辖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开展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招生录取工作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所辖学校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教育国际交流及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指导教育学会、职教学会、成人教育学会、教育协会、教育基金会等有关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七)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研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标准、开放服务标准,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

(十八)参与全县公共体育设施标准化评估和鉴定工作。

(十九)研究推广体育场馆与文化、休闲、医疗、康养、旅游、商贸、互联网等融合发展的模式,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发展体育产业。

(二十)研究体育场馆和设施智慧体育建设。

(二十一)发布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信息。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政务应急、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依法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

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报批工作。牵头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牵头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县级表彰奖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支援工作。负责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规划统计股:拟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扶贫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承担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基础教育股(思想政治教育股):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考试及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和安全教育。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办好家长学校。

体育股:研究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开展国家体质监测。指导全县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承担有关群众性体育活动竞赛的申报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体育总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县体育训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全县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承担体育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行使相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三、办公地址:吉县新城办公大楼主楼二楼

四、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0357-7176106

六、负责人:刘宗 吉县教育工委书记、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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