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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司法局

2026-05-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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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公共法律服务、指导调解工作、特殊人群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协调行政执法,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日常督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及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2.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化解行政争议,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保障群众行政救济权利。

3.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4.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5.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规划,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内设机构

吉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治工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法治宣传股7个职能股室,各股室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局重点工作落实,督办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做好法治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对外联络等工作,保障机关规范高效运行。

2.法治工作股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日常督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及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3.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协调县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应诉工作。

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及从业人员;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依法获得法律服务;指导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升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管理服务县政府法律顾问。

5.基层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县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社区矫正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7.法治宣传股

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全民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指导各部门、乡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负责新媒体普法、典型案例宣传、法治阵地建设等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办公地址:吉县新城综合服务大楼8层

四、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357-7983677

六、负责人:刘建荣   吉县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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