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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乡党委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乡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协助乡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乡政府、乡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其他乡(镇)发送乡政府的公文,指导全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乡政府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各村村委会请示乡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乡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乡政府各部门、各村对国务院、省、市、县及乡政府决定事项、乡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乡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乡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乡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乡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六)负责协调、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协助乡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等综合协调职责;负责辖区内黄河河道防汛、中石化煤层气安全生产检查。
(七)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苹果、花椒)、新能源(风电、煤层气)、第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八)负责全乡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乡政府及乡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事宜。
(九)组织办理乡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负责乡政府及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各村村委会印章的管理、刻制和监督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供水、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工作;作为吉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牵头组织本辖区非法采砂突出问题依法整治和立案追责,负责辖区内官地岭等黄河河段采砂活动日常监管、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及稳控工作,协助配合县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十二)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红十字会、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配合县级部门开展煤层气开采、黄河采砂等重点领域联合执法。
(十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林业、水利、水土保持、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承担黄河岸线生态保护、中石化煤层气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属地监管职责。
(十五)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农村工作;协调服务辖区内中石化临汾煤层气分公司采气,对接中石化煤层气临汾分公司,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十六)负责乡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的协调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自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七)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乡党委、政府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人事管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统战、机构编制、巡察等方面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助乡党委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负责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导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负责农村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村“两委”干部、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调生、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指导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宣传、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协调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交通、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中石化煤层气开发、风电项目的协调服务、征地拆迁、矛盾调处及属地保障工作,对接中石化煤层气临汾分公司;负责组织编制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修改规划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辖区内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初审、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统筹推进乡、村供水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村务公开和村账乡管;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信访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负责煤层气开采、黄河采砂、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组织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整治;负责黄河采砂领域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及稳控工作;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派驻执法力量,联合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负责黄河河道采砂日常巡查、非法采砂行为制止与上报,配合县级部门开展采砂领域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对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以乡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统筹组织区域内党建活动;为村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接待上访群众,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制定中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设置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事项公开公示,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服务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权益保障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和纪念活动;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吉县柏山寺乡官庄村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7-7989121
电子邮箱:lfjxbssx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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