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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8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05-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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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8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8日(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7922248

通讯地址:吉县中心广场

邮编:042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90万吨/年坑口配套洗煤厂项目

吉环审函〔2019〕3号

2019-4-25

2

临汾市沿黄旅游公路吉县段,起点坐标(主线工程)黄龙寺至青兰高速公路壶口路口段

吉环审函〔2019〕4号

2019-4-25

3

临汾市沿黄扶贫旅游公路(主线工程吉县段)大宁界至青兰高速公路壶口路口段

吉环审函〔2019〕5号

2019-4-25

4

吉县鼎德再生能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

吉环审函〔2019〕6号

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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