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吉市监发〔2021〕40号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12批次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临汾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限时完成2020年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将涉及我县2020年12批次不合格食品11家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县冯亚军果蔬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冯亚军果蔬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3月1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7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150公斤,货值30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吉县建国蔬菜门市销售的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建国蔬菜门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2月27日的橘子,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7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橘子,共购进15公斤,货值7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吉县张锄柱(142630********2018)销售的包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张锄柱(142630********2018)销售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的包子,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包子,共生产1.5公斤,货值3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该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包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具体处罚:移交吉县公安局。
四、吉县香合食府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香合食府销售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的油条,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至企业,但该企业长期处于关门停业状态,负责人电话也一直联系不上。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油条,共生产4.5公斤,货值4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该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包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具体处罚:移交吉县公安局。
五、吉县春荣云南过桥米线店销售的油条、包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春荣云南过桥米线店销售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的油条、包子,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油条、包子,共生产10公斤,货值20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该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包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具体处罚:移交吉县公安局。
六、吉县张海朋(142630********1233)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张海朋(142630********1233)销售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的油条,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油条,共生产1公斤,货值12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该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包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具体处罚:移交吉县公安局。
七、吉县赵晓波好粥道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赵晓波好粥道销售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的油条,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油条,共生产5公斤,货值6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该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包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具体处罚:移交吉县公安局。
八、吉县天禾果蔬店销售的上海青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天禾果蔬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6日的上海青,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7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上海青,共购进30公斤,货值24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九、吉县万兴隆酒楼销售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万兴隆酒楼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7日的豆芽,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豆芽,共购进5公斤,货值3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吉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1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3公斤,货值18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一、吉县文秀蔬菜肉食门市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吉县文秀蔬菜肉食门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的芹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有限服务公司检验,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10.9公斤,货值65.4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