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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拟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项目计划

2021-12-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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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乡振办〔2021〕6号


关于2022年拟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项目计划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12号)要求,我县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制定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协调、集中整合。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二是调整项目比例。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村基础设施、金融扶贫、生活条件改善、村公共服务等项目安排比例,其中产业项目安排比例不得低于50%。三是坚持渠道不变,注重权责。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提前抓好资金下达和监督管理,实施主体落实好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四是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三)目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农业基础产业有序发展,增强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种养专业合作社持续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实施计划

2022年计划实施3类95个项目,具体分项为:

1、产业扶贫项目54个;

2、基础设施改善项目32个;

3、生活条件改善项目9个。

、项目管理

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要明确项目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


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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