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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牧发〔2026〕5号
关于《吉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6〕18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6〕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吉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吉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6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吉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请表.doc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6〕183号)文件精神,为使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粮改饲项目主要是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收贮使用青贮玉米、甜高粱、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料作物,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草食家畜生产效率,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2026年下达我县中央农业发展资金(粮改饲)105.58万元,完成粮改饲面积0.6857万亩,按每亩2.8吨计,完成19199.6吨青贮任务。
二、实施范围
覆盖全县7个乡镇。
三、支持对象及内容
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饲用小黑麦、甜高粱等优质饲草(包括轮作的饲草)。收获加工后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同时享受高产优质苜蓿项目与粮改饲项目补贴。重点支持奶牛、肉牛、肉羊养殖产业。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补助方式:全贮玉米青贮采取青贮池青贮、打包青贮、打垛青贮等形式,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饲草全部收贮完成,现场验收合格公示后拨付补助。
(二)核算标准:根据收贮面积、产量测算,核定补助标准54元/吨,补助标准上限为下达资金÷下达任务数。
五、实施程序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主体申报
本实施方案上报审核公示后,申报主体按照方案要求于9月10日前向县畜牧中心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的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主体申报表、资质证件、承诺书、对公账户信息及收储印证资料。
第二阶段:实地核查
县畜牧中心成立核查组现场核查养殖规模、青贮设施,核验是否满足“有畜有草”。
第三阶段:验收公示、核定补助
收贮全部完成后申报主体在11月1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经现场核查,验收合格的主体补助名单、补助金额公示7天,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粮改饲项目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用鲜活事例和数据宣传优质饲草料青贮在促进养殖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草食畜动物养殖发展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全县养殖企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加强技术指导。组建技术服务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提升饲草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确保饲草储备充足,均衡供应。
(三)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设立粮改饲专项管理台账,对项目实施主体、饲草收储面积和数量、补助资金发放、饲草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进行登记造册,并留存必要的项目影像资料,确保项目顺利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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