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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20〕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着力加强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为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到2022年底,建成我县科学合理、贴合实际、具有特色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确定工作示范点。
确定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中垛乡政府作为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承担示范点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创新思路、强化举措、积极探索,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带动全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二)编制标准目录。
1.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责任分工表(附件),结合各自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定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形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经县政府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2.各乡镇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不断规范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定期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四)统一政务公开发布渠道。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经单位一把手、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字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要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的其他工作
(一)规范主动公开流程。
1.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文件起草单位或部门应明确拟发文件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相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备案。对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的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2.明确政府网站法定栏目和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且保证位置醒目、分类合理、链接有效、跳转迅速、搜索快捷、査找方便,并根据情势变化和栏目更新情况,对各栏目定期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加强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
1.明确解读主体。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起草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2.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鼓励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各部门多样化方式解读量2020年不得少于70%,自2021年起不得少于90%。
3.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政府网站将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并在政策文件链接后增加“解读”跳转链接。统筹运用各类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2020年起,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其他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少于50%。
(四)认真做好政务與情回应。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政务舆情责任人,明确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完善回应机制,优化回应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兴媒体的互动功能,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做到反应迅速、回应准确、发声权威、处置得当。(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
1.明确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公室及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准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安全运行。2020年11月底前,要完成基本信息表变更审核、页面标签规范化设置、索引号规范使用、各类标志标识悬挂、域名规范使用、IPv6改造等。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政务新媒体开办资格和内容保障情况开展严格检査。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未达到开办资格、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进行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要按照统筹集约的理念开展移动客户端规划建设,提高内容服务的整合性和便利度,避免“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移动客端要全面支持IPv6并支持在不同终端便捷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制度保障和工作经费保障。
二要完善机构设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推进、协调、落实本乡镇、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要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并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附件:1.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导责任分工表
2.《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xlsx
序号 | 试点领域 | 责任单位 |
1 | 义务教育领域 | 县教科局 |
2 | 户籍管理领域 | 县公安局 |
3 |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 县民政局 |
4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县司法局 |
5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县财政局 |
6 | 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 | 县人社局 |
7 | 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 | 县自然资源局 |
8 | 环境保护领域 | 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 |
9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 | 县住建局 |
10 | 涉农补贴领域 | 县农业农村局 |
11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县文旅局 |
12 | 医疗卫生领域 | 县卫体局 |
13 |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 | 县应急管理局 |
14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县市场监管局 |
15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县行政审批局 |
16 | 扶贫领域 |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17 | 税收管理领域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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