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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整改方案的通知

2022-03-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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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

管网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整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整改方案

为从严落实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我县两个乡镇7个村庄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整改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入户管网配套改造工作,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完善我县农村污水管理机制,确保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我省个别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以非正常运行设施及配套管网分类改造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相关制度体系,提升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监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改造措施结合我县实际、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作用,能修则修、宜改则改,严禁“一刀切”。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优先改造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与流域水环境质量同步改善。

    3.坚持清单管理,逐一销号。明确存在问题设施改造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

    4.坚持质量优先,稳步推进。改造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稳定运行一个。

    (三)工作目标

    2025年12月,全县非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实现稳定正常运行。

    二、具体任务

    (一)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乡村两级要完善配套主管网、支管网和入户管网建设,对于采用明渠收集污水的,要改造为管道收集,重点河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要优先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支管网或入户管网配套不足的,要积极发动群众,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打通污水收集的“最后一米”。对于管网老旧、破损、堵塞的,要尽快开展管网修复,确保污水应收尽收。(涉及村庄:屯里镇王家河村;车城乡车城村(桑村)。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管网不健全问题及采用明渠收集污水的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及时间见附表)

(二)科学处置停运设施

污水站建设单位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问题设施现状,组织进行科学评估论证,研判是否具备修复、改造价值。对于主体设施相对完备,有改造价值的,要综合考虑技术模式适用性、处理能力匹配度、经济可承受性等因素,对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备进行修复或改造;对因故障检修、久建未运等原因而停运的设施,要明确时限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投入运行,整改工作完成前要采取临时收集转运措施,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对于废弃已久,评估认为无改造价值的设施,要采取永久性替代措施,确保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涉及村庄:屯里镇屯里村、窑渠村、桑娥村;车城乡柏坡底村。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问题整改,具体要求及时间见附表)

(三)规范设施运行维护

要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认真落实《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出台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运行维护管理及考核具体办法,明确运维责任主体、运维要求、资金来源、考核规定等,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效的管理制度,规范化开展设施运行维护,常态化开展设施监督检查,确保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够长效稳定运行,坚决杜绝“晒太阳”工程。

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及运维考核,涉及规模500m3/d(含)以上的设施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其他集中式处理设施要按相关要求开展手工监测,水质监测考核结果作为拨付运维经费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门、各有关乡镇按要求明确设施产权归置,落实设施改造经费,建立健全运维长效机制。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作为主要监管单位,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及督办作用,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辖区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财政局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取申报政府专项债券、PPP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和长效运行。各乡镇要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庄,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构建政府、村集体及居民共同分担机制。

   (三)信息及时公开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整改工作成效和进展,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圈改造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持续改善农村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清单及整改时限.doc


【图解】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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