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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
通     知

2017-11-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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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政办函〔2017〕66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建设,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组织法律专家为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核及实施后评估;根据需要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和合同;为处置重要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及法其他律事务。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樊宜群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赵洪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法律专家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保平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三、法律专家库人员

乔五星       杨宗森       强  军           

孙吉森       巨海鹏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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