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吉政办发〔2019〕10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我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1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及县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县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作出分解,现将任务分工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二要主动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要担当负责,牵头抓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同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牵头部门和协同配合部门要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6月底、12月底分别报送半年、全年工作落实完成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或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县政府将继续加强、督查推进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我县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确保兑现县政府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
责 任 分 工
一、崔绍民县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2.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控“三公”经费,强化公共资金使用监管,大力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
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做到依法用权、依法履责、依章办事。
5.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6.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7.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坚决查处滥用权力行为和腐败案件。
二、王志宏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外事、人民武装、教育科技等方面工作。
(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工作
8.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9.全面深化、拓展、延伸“13710”工作制度,推动行政效能提升。
1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11.督办落实十件惠民实事。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2.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3%左右。
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
14.加大光能、风能、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建设力度,把吉县建设成为吕梁山区重要的新能源基地。
15.完成远景屯里风电一期50MW项目。(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16.开工建设远景屯里风电二期50MW项目。
17.全面推行“承诺制+并联审批制”,大幅压缩核准项目审批评估时限。
18.强化县级领导干部包联项目责任制。
19.在京津冀、黄河金三角、关中平原城市群等区域发展战略中找准定位,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加强对外的联系与合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充分把握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促成一批政策性项目落地。
21.争取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等项目资金。
(四)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6%。
23.严控政府债务规模,正确处理好上项目、抓发展与防风险、化债务的关系。
24.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税务局)
25.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保障资金投入,向脱贫巩固提升工作倾斜。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以上。
27.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拓宽劳务输出渠道。
28.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
29.加强人才资源市场建设,加大创业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30.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31.实施全民技能培训工程(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六)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3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委办成员单位)
34.加大对煤矿、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6.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夯实防灾减灾基层基础工作。
(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37.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38.利用全省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功能,让更多事项“一网通办”。
39.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力争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
40.围绕项目开工,倒逼前期手续办理,着力破解“用地制约”、手续互为前置、久拖难办等难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县发展改革局)
(八)县教育科技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4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42.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4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职称评聘改革。
44.免除高中学生教材费、住宿费。(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九)县税务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45.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好个人收入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三、邱肖宾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工业、商务、国有资产监管、民营经济、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方面工作。
(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左右。
47.持续加大财税、信贷、融资、用地、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48.着力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49.认真履约、及时兑现在招商引资、拆迁补偿、政府工程款项结算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合法合规承诺。
50.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惠企减税降负政策,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51.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非禁即入”。
52.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中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保障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
53.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推动入企服务常态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54.支持民营企业抱团发展、合作发展,着力解决我县民营企业规模小、布局散、层次低等问题。
55.构建“亲”“清”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支持、善待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的良好环境。
56.设立1000万元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专项用于融资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临时周转服务。
57.设立5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
58.支持明珠煤矿实施年产90万吨洗煤厂建设项目和盛平煤业实施年产90万吨矿井生产系统变更项目。
59.加强对3个大型光伏电站和79个村级光伏电站的维护运营管理。
60.实施煤层气开采建设项目。(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61.实施大宁—吉县输气管道工程。(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62.实施管道隔膜泵和料浆阀生产项目。(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63.做好吉县—延川输气管道建设工程协调工作。
(以上五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64.支持超正、澳坤、极鲜等出口企业,开拓国外市场。
65.继续推进煤改电,扩大城乡清洁取暖覆盖面。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66.继续推进煤改生物质,扩大城乡清洁取暖覆盖面。
67.继续保持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的高压态势,加强建筑工地、道路交通、渣土运输等扬尘治理,严控餐饮油烟、成品油气、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焚烧等污染,力争全年优良天数达300天以上。
68.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全方位。
69.加大环保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行为。
70.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
7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共防、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72.实施义亭河人工湿地、吉昌镇圪针沟和水洞沟截污工程建设项目。(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十二)壶管委牵头负责的工作
73.继续深入推进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抓紧落实与宏源集团合作事宜,组织专业团队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致力把壶口景区建成世界知名的旅游景区。
74.加快推进壶口景区创建5A工作,力争今年创建成功。
75.挖掘克难坡景区的统战文化和窑洞文化,完善基础设施。
76.实施壶口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十三)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77.对照建设规划和创建标准,力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
78.围绕“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加强景区安全管理,加强旅游行业监管,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
79.举办2019“春华秋实”文化旅游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乡村旅游的功能和特色。
80.加强与旅行社、新闻媒体、网络营销公司的合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吉县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81.组织广场消夏文化活动。
82.实施“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开放“两馆一站”。
四、任云智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和体育、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招商引资、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红十字会、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十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83.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加强医联体、双向转诊等工作,继续改善乡村医疗卫生设施,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公立医院服务水平。
84.探索建立医疗、预防、养老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85.继续落实“136”健康政策,着力解决好群众“看病贵”问题。
86.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确保创卫达标。
87.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88.为农村妇女免费进行HPV健康筛查服务。(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89.继续实施农村垃圾、污水、旱厕改造工程。(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90.加快完成中医院工程建设。
91.加快完成体育场工程建设。
(十五)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92.全面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
93.对于“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94.对于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我县低保标准的10%比例提高救助水平。
(十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95.深化市场监管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场监管职能体系,推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96.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化、常态化。
97.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大幅降低准营门槛。
(十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98.落实国家有关退伍军人的政策规定,正确处理和对待涉军上访问题。
(十八)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牵头负责的工作
99.建立健全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采取小分队、专业化等方式,开展精准招商。
100.加强与吉县籍在外人士的联系,引荐有实力的企业、客商到吉县投资兴业。
五、王吉荣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自然资源、规划、交通等方面工作。
(十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01.实施小府城中村改造项目。(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102.实施新华东街改造项目。
103.实施上阳庄村改造项目。(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104.推进中心广场至小河畔片区改造、交电公司片区改造等项目。
105.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处理场填埋区提标升级等项目工程。
106.加快城市路网、水网、电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提质升级,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107.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突出抓好“街巷街景、马路市场、小区物业”专项治理。
108.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及绿化设施行为,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私搭乱建、抢搭抢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有效规范洗车、修理、废品收购等经营行为。
109.以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管理力量。
110.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城区备用水源地。(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111.推进煤改气,实施清洁取暖工程。(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
112.实施文化广场提质工程。(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二十)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13.继续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搬迁安置工程。(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114.加大对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十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15.实施沿黄扶贫旅游公路项目。(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116.实施好“四好农村路”工程。
117.打通人祖山景区西线道路瓶颈,形成旅游循环圈。
118.继续免除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的公交车乘车费。(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六、强晓辉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果业、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二十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以上。
120.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创建屯里镇、东城乡和大庄、社堤、上东、太度、桑峨等“两乡(镇)五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
121.深入推进农村拆违治乱、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卫生乡村“五大专项行动”。
122.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行政村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123.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认颁证工作。
124.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125.推行垃圾分类处置,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二十三)县水利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26.坚持饮用水、地下水、流域水、黑臭水、污废水“五水同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巡查、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
127.继续加强城区河道治理、供水管网改造、沟巷污水截流入网和人工湿地建设。
128.配合做好古贤水利枢纽工程进场的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129.实施清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十项重点项目之一)
130.实施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二十四)县林业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31.完成三北工程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1万亩。
132.以创建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县为契机,深入开展生态造林绿化。
133.坚持造林绿化与森林日常管护并重,加强护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封山禁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134.加大对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十五)县果业中心牵头负责的工作
135.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苹果示范园区,辐射带动全县苹果产业提质升级。
136.继续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完善苹果主产区的基础设施,重点解决水、肥和防雹等问题,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137.积极引进适宜我县栽植的优良品种,落实奖补政策,加快果树更新换代和老旧果园改造步伐,续加大减密间伐力度,保障全县苹果产量和质量。
138.扶持果库、果品深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提升我县苹果产业化发展水平。
139.编制适合我县实际的苹果标准化生产管理规程。
140.依托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和苹果产业协会,根据农时巡回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切实提高全县苹果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141.加强“吉县苹果”地标品牌保护,建立吉县苹果质量可追溯体系。
142.鼓励营销企业、营销大户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创建吉县苹果直销窗口。
143.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升级工程。(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4.完善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措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回收利用力度,扩大回收利用成果。
(二十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工作
145.强化“三坚持、四不变、五提升”工作措施,做好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146.完善产业发展与脱贫群众利益联结机制,用好光伏扶贫资金,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147.做好易地搬迁的后续工作,保障群众住得好、能致富。
148.开展好“六大行动”,坚持干部驻村帮扶,注重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脱贫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八、徐天明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山西师范大学在吉县下乡驻村扶贫工作以及产业扶贫等方面工作。
九、王习梅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在吉县对口扶贫工作以及电商扶贫等方面工作。
(二十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牵头负责的工作
149.实施好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拓展吉县苹果网络销售市场。
十、李勇五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金融工作以及金融扶贫等方面工作。
(二十八)县人行、县银监办共同牵头负责的工作
150.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金融风险源头管控,支持银行处置化解不良贷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内各金融机构)
(二十九)县人寿保险公司牵头负责的工作
151.为具有吉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十一、张国鹏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道路交通安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三十)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52.扎实推进“平安吉县”建设。
15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盗掘古墓葬、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十一)县司法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54.扎实推进“法治吉县”建设。
(三十二)县信访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55.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56.突出抓好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工资社保、精准扶贫、涉军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十三)县交警大队牵头负责的工作
157.加大对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