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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19〕15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吉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
工 作 方 案
为做好全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执办发〔2019〕1号)和 临汾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卫执办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加强自然资源监管,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严格落实指标总量管控和耕地占补平衡,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落实;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部署开展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进行全面认真核查,通过内业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特殊矿种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要结合全省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坚决遏止各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乱象。
认真抓好信息统计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填报查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落实情况以及整改落实结果,直至消除违法状态。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领导全县卫片执法工作。成立吉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卫片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宣传动员,通报工作情况,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推进各阶段工作,开展县级督查和验收工作,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其他负有责任的负责人、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配合完成部、省、市三级督导、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验收、约谈问责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部署组织本辖区内卫片执法工作,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图斑核查、调查取证、查处落实等相关工作,承担整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乡镇长既是自然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要主体;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自然资源局:作为全县卫片执法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全县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核查、数据填报;对违法图斑进行查处、移送等工作。
纪委、监委: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卫片执法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公安局:负责对卫片执法工作涉嫌破坏资源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刑事责任。
检察院、法院:负责追究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违法主体法律责任,做到应诉尽诉,应判尽判,从重从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对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违法用工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从事违法务工人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遣散。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生态环境破坏及环境污染的行为。
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违法行为;对有证矿山企业越界开采行为及时发现制止,通报县自然资源局并配合进行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非法经营销售行为。
农业农村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农业领域违法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住房建设领域违法行为。
林业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林地破坏行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电支公司:加强供电管理,严禁为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行为提供电力。
三、工作对象
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为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和2019年发现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四、信息和成果上报
(一)成果上报
1、2019年6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报送2019年第一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和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2、2019年7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报送2019年第二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3、2019年10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报送2019年第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4、2020年1月4日前,县卫片办向市报送2019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二)信息上报
1、工作方案。县卫片办于临汾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15日内,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动员部署的影象资料报市卫片办备案。
2、数据填报。县卫片办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填报查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落实情况以及整改落实结果,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毁闭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要上传现场照片;已经完善审批手续的,要填报审批文件文号、批准时间等相关信息。
卫片执法工作报告及数据报表必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纸质文档一式2份,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经卫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市卫片办。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卫片办邮箱。
工作进展情况月报。临汾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下发后,县卫片办将每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0日前将电子件报市卫片办,遇双休日、节假日,在放假前一天上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即时向市卫片办作出专题报告。
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的宣传报道资料、取得工作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县卫片办要及时上报市卫片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应当将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统一思想,清醒认识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的重要性、迫切性,要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存侥幸、盲目乐观、畏难厌战等错误思想和情绪,强化红线意识,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构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牵头、部门联合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立即部署启动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做到政府组织有力、工作机构健全、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划分清晰、政策把握精准、整改措施得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
(二)履职尽责,严格规范执法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结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作为衡量自然资源综合业务工作的检验标准。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查处违法图斑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严格依法查处整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本着既要查事也要查人的原则,不能“以罚代管”和“以罚代刑”;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应拆除没收的坚决拆除没收、应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确保对新增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对以往历史遗留的尚未依法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解决,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将此类情况全部纳入台账管理,逐一进行销号。努力实现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县卫片领导小组将对全县卫片执法实施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整改不力的乡镇实施持续跟踪,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重大典型案件,确保查处整改落实到实处。对工作不实、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乡镇予以公开通报;对县直各相关部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严的,将作为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三)强化措施,严肃约谈问责
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规定,对违法严重的乡镇,县政府将开展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严重(如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面积5亩以上,或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乡镇,即时开展警示约谈,同时对违法主体和主管部门进行约谈问责,启动问责或移送程序。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既严查履职不力的人,又整改查处违法行为;既约谈政府主要领导,又追究部门主管责任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行信息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媒体深入宣传卫片执法,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县卫片办将对工作进展、约谈问责、执法成果等情况在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附件:吉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吉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吉荣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袁增良 政府办副主任
邵卫国 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刘 宗 监委副主任
张应勋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局长
常向方 人社局局长
洛向民 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君宏 应急管理局局长
窦昀泽 住建局局长
李敖升 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鹏 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宗儒 林业局局长
李 锋 法院副院长
高学成 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梁 永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尹 晖 供电支公司经理
杨云岗 吉昌镇镇长
张军勇 屯里镇镇长
王吉亮 壶口镇镇长
窦亚东 东城乡乡长
党 源 柏山寺乡乡长
陈 静 中垛乡乡长
冯勋明 车城乡乡长
曹战海 文城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邵卫国(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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