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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申报财政统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PPP项目的批复

2022-04-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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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申报财政统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的报告》(吉财发〔2022〕24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同意吉昌镇林雨村、车城乡兰家河村、壶口镇真村、壶口镇中市村、柏山寺乡大庄村、中垛乡中垛村、屯里镇五龙宫村、文城乡南村、壶口镇留村共7个乡镇9个村委进行美丽乡村申报工作。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尽快开展申报工作。

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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