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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函〔2022〕20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汾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23号)要求,为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牛永福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王志宏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邱肖宾 政府副县长
张丽青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尚立春 政府副县长
窦昀泽 政府副县长
陈 锋 政府副县长
邵 笑 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洪文 县政府办主任
葛巧换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刘瑞香 县委统战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陈智荣 县委编办主任
丁 宏 县住建局局长
吴俊红 县财政局局长
于彦山 县发改局局长
陈彦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利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亚民 县工信局局长
洛向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志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建亮 县教科局党组书记
梁 永 县公安局副政委
郝军正 县民政局局长
刘建宇 县司法局局长
陈 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彦宗 县水利局局长
王彦章 县文旅局局长
张军勇 县卫体局局长
刘战军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姚宝宝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丁宏兼任,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推动。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有变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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