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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推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行政决策科学高效,执法监督规范有力,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上率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学法讲法提素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核心作用,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3月18日,县委书记崔绍民围绕政法工作相关内容为全县政法干警讲授了专题党课。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法治学习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25次。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同时,组织新当选村“两委”干部参加法治教育培训,大力推动村“两委”干部依法履职。
二是压实责任勤督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了法治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制定了《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度工作清单》,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法治任务落实。县直各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目前各项职责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考核抓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制定了《吉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分为7大部分、34项工作内容,明确分工,严格贯彻落实。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县委第十四轮巡视巡察范围,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提出问责建议,着力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职;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全面开展了2021年度年终述法工作,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根据述法要求,高质量撰写了述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全覆盖。
二、始终聚焦工作重点,全面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印发了《吉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全县涉企许可审批事项66项,明确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加快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服务,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上线155件主题式服务事项,拓展政务信息公开领域和深度,全年公开信息7500余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与运城万荣县、大同云冈区、聊城东阿县等签订了政务服务联动机制合作框架协议,加入了黄河流域政务服务“跨域通办”联盟,打开政务服务领域交流合作新局面。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1起,规范性文件3起,合同、框架协议3件,向县人大、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和计划生育文件,经过清理,我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8件。
三是坚持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了农业、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9个综合行政执法队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制定了《吉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县政府名义在政府网站新公布了33个执法主体信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严把证件“申领关”“审验关”“管理关”,组织2021年2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县共205名执法人员参加申领考试。同时,开展执法资格换证审核及清理工作,全县共换发证件20个;清理注销证件信息32人次。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共组织全县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6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升了执法水平。
四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结合“调解七进”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调解员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2件,调解成功率99%。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登记立案进入审判程序。健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调解机制,实现了非诉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创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法律服务模式,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了行政复议改革方案,成立了县长为组长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结9件,未办结1件。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3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始终自觉接受监督,凝聚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及时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各阶段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0件、政协委员提案79件。
二是深入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自立法规执法检查年”活动,对《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等1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扎实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纵深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全年组织实施完成审计项目45个。
三是全面普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大力倡导“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全领域”覆盖,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市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仍有差距,依法行政意识还需加强。二是普法宣传形式仍然以传统方式为主,需要扩宽思路、创新载体,让群众更易接受、更有新鲜感、更喜闻乐见。三是基层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专业执法人员短缺,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2022年,县政府将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目标任务,狠抓推进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示范带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引领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二是严格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资格管理主体责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督责任,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集中评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查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处罚案卷,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择优选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加大新招录人员法律专业比例,择优选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提高执法队伍准入门槛。四是注重实效,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普法与群众服务工作相结合,丰富各类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载体,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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