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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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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加快医疗卫生领域法治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法治建设水平,推进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根据省、市、县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创新执法方式,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意识,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核心指导作用,有力推动了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创新发展。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吉县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吉县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培训工作计划》等文件,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职责。以年轻化、知识化的原则,配齐配强了执法队伍,组织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地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使医疗卫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走向了正规化、法治化、规范化。

二、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宣传培训,严格依法行政

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行政执法的依据。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对其理解的程度,直接关系到执法水平的高低。因此,要求执法人员必须要学法、懂法,会运用法律,深刻透彻地理解法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法律规定范围行使权力,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与渠道扩大医疗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面,提高了行政执法的综合能力和自身素质。

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处事,违法必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掌握好用好人民交给自己的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高效、廉洁。要求每个医疗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树立严格的政治纪律观念,绝对不允许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发生,确保医疗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无“三乱”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着装整齐,证件齐全,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举止文明,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我们先后组织了上街宣传咨询活动6次,接待咨询群众1400余人,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2000多册。

三、强化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重点执法,整治“四小”行业。组织了4次专项整顿,出动车辆50台次,卫生监督员120人次,进一步巩固和规范了各类经营单位157家,补发禁烟标识80个、消毒记录本220本。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辖区内共有各类医疗机构116家,2022年对医疗机构进行2次全面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卫体局为116家医疗单位与临汾市城市特种垃圾焚烧处理厂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医疗废物及废弃药品包装全部交由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三是专项监督,保障饮用水安全。我县共有供水单位11家,其中包括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8家。今年共开展2次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车辆6余台次,卫生监督员18人次,整治供水单位11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我县11家供水单位2家持有有效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率100%;水质检测报告合格率100%;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率100%。

四、推进依法行政,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法治建设

一是法治建设深入开展。认真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评估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和时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制作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以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系统创建工作为抓手,努力营造“健康、清廉、和谐、惠民”的良好氛围。

五、全力排查,维护群众权益

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首接首问负责制的具体要求和接报、转办、查处、反馈的工作程序,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处理规范、记录完整、反馈及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及时组织核查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卫体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及要求,结合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有效加快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做好法治教育(普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二是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两手抓、两促进。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与卫生监督执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强化学校、医院、企业园区、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督导,推进依法防疫和执法监督相互促进,一体推进。

三是重点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新法新规。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综合运用,努力营造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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