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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重要文件精神,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同时,及时召开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会,对国家统计局和山西省统计局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我局始终坚持抓住普法宣传“关键少数”,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相关专业人员分别于6月20日及12月2日在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开展统计知识与统计法专题培训,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宣讲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培训提高了基层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筑牢了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树牢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统计监督作用
我局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在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试行)》的同时,分别与县委巡察办及县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等工作制度,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调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全面提升统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统计数据核查
我局以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切实担负起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充分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坚决性、持续性和长期性,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研究制定了《吉县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及《吉县统计数据核查流程》,各专业人员在日常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严格落实,每月报表结束后按照核查办法要求抽取本专业10%的企业进行核查,7月底已完成我县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全覆盖。
(五)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我局于2024年年初制定了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落实,同时,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坚持有案必查。10月12日至30日,我局通过“双随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我县15家“四上”企业报送统计资料真实性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上报数据与核查数据不符,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其中对吉县人祖山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处分,上东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1000元罚款。通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数据,起到抓好数据质量,夯实源头数据的作用,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监督和保障职能。
(六)推进统计法治宣传
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普法工作融入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业务培训等日常统计工作中,同时,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此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内容,通过张贴宣传版面等形式,加强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解读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目前我局持证人员仅有1人,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统计法治宣传有待提高,统计普法宣传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频率,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理论学习
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执行,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重要位置,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二)增强依法统计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一是要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对统计基础知识、数据填报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及时解决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要严格落实数据核查制度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公开处理结果,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线下借助“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这些重要时间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线上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统计法律法规短视频、图文咨询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扩大统计普法宣传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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