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类文件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 精准脱贫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9-09-19
【字体:

吉政办发〔2019〕27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

精准脱贫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

调  整  方  案

    

为全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行动,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调整后为17大类)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

(二)按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晋统筹办﹝2017﹞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大类56项资金。

(三)按临汾市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统筹办〔2018〕3号文件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3类4项资金。

(四)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全县2019年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19347.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81.58万元,省级资金6287.16万元,市级资金60万元,县级资金18.4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发展项目11项392.8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6项2117.1万元,资产收益项目1项1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4项3642万元,水利建设项目10项4662.29万元,交通建设项目4项8518万元。

三、资金安排情况

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生态发展项目。统筹安排使用392.84万元。

1、2019年重点乡村绿化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林业局

(2)建设任务:对曹井等四个村庄进行巷道绿化

(3)实施地点:车城乡、柏山寺、东城乡

(4)进度计划:2019.01-2020.06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0万元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改善三个乡镇、四个村的田间小路及村庄巷道的绿化,每村可节省5万元村级开支。

2、2019年未成林造林地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林业局

    (2)建设任务:对2011年至2015年未成林地聘用护林员进行管护。

    (3)实施地点:全县8个乡镇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14.3万元

    (6)绩效目标:聘用护林员78人,发放管护工资106万元。

    3、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林业局

    (2)建设任务:进行475亩造林

    (3)实施地点:文城乡

    (4)进度计划:2019.04-2019.11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41万元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增加改善文城乡绿化面积475亩。

   4、2019年永久性公益林补助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林业局

    (2)建设任务:用于0.82万亩公益林管护补偿

  (3)实施地点:全县8个乡镇

  (4)进度计划:2019.09-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9.84万元

  (6)绩效目标:对0.82万亩公益林进行每亩7.5元补偿。

5、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林业局

    (2)建设任务:防治大小蠧、中华鼢鼠;预防监测美国白蛾。

  (3)实施地点:吉昌镇、车城乡、中垛乡

  (4)进度计划:2019.05-2019.10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3万元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对7000亩绿化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

6、2019年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林业局

    (2)建设任务:修建观景亭、铺设步道,林道改造

  (3)实施地点:蔡家川森林公园

  (4)进度计划:2019.05-2019.07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5万元

  (6)绩效目标:改善蔡家川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森林公园发展。

7、2019年国有贫困林场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红旗国有林场

         (2)建设任务: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改造

(3)实施地点:管头山、西咀、山头庙、马连滩

(4)进度计划:2019.05-2019.07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35万元

(6)绩效目标:改善管护站人员办公生活条件。

8、2019年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红旗国有林场

         (2)建设任务:建设界桩160个、界碑4个、标牌8块

(3)实施地点:管头山

(4)进度计划:2019.06-2019.07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0万元

(6)绩效目标:通过对保护区的宣传加强群众对生态建设的满意度。

9、2019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红旗国有林场

         (2)建设任务:野外监测、信息传输、应急处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与维护。

(3)实施地点:管头山

(4)进度计划:2019.06-2019.07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5万元

(6)绩效目标:通过对高科技的投入、降低监测成本提高监测效果。

10、2019年森林抚育补助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红旗国有林场

         (2)建设任务:进行8000亩森林抚育

(3)实施地点:山头庙、西咀

(4)进度计划:2019.08-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96万元

(6)绩效目标:通过抚育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木材储备。

11、2019年永久性公益林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红旗国有林场

         (2)建设任务:0.37万亩公益林管护

(3)实施地点:管头山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3.7万元

(6)绩效目标:通过管护提高森林覆盖率。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统筹安排使用2117.1万元。

1、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培训704个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新型职业农民。

(3)实施地点:77个村委

(4)进度计划:2019.08-2020.0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56.32万元

(6)绩效目标:12个贫困户掌握1门农业实用技术。

2、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建设苹果分选车间和采购选果机。

(3)实施地点:吉昌镇上东村

(4)进度计划:2019.08-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5万元

(6)绩效目标:带动10个贫困户,每户贫困户增收3000元。

3、2019年合作示范社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

(3)实施地点:中垛乡、吉昌镇、屯里镇、文城乡

(4)进度计划:2019.08-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5万元

(6)绩效目标:带动每户贫困户增收500元。

4、2019年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用于地理标志农产品持证单位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品质保持、包装及标志印刷,品牌建设等方面补助。

(3)实施地点:中垛乡、吉昌镇

(4)进度计划:2019.08-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2万元

(6)绩效目标:带动每户贫困户增收300元。

5、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产核查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中垛乡10个村、吉昌镇1个村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平台配套设施建设。

(3)实施地点:中垛乡、吉昌镇

(4)进度计划:2019.07-2019.11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9.78万元

(6)绩效目标:对资产、资源、资金进行清查核实。

6、2019年休闲农业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农家乐标准化建设。

(3)实施地点:屯里镇太度村、桑峨村

(4)进度计划:2019.08-2020.11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6万元

(6)绩效目标:带动全村每户贫困户增收200元。

7、2019年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水果出口示范区建设

(3)实施地点:车城村赵村

(4)进度计划:2019.08-2020.11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60万元

(6)绩效目标:带动18个贫困户,每户增收3000元。

8、2019年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建设太阳能异聚态吊炕和集中供暖试验示范。

(3)实施地点:文城乡大圪塔村

(4)进度计划:2019.08-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0万元  

(6)绩效目标:每个贫困户每年节约1200元。

9、2019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建设果树病虫统防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和苹果囊蛾疫情调查监测点。

(3)实施地点:吉昌镇桥南村

(4)进度计划:2019.08-2020.03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1万元

(6)绩效目标:推广后,能有效解决全县果农病虫害监测防控。

10、2019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

(3)实施地点:东城乡、车城乡、吉昌镇

(4)进度计划:2019.08-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5万元

(6)绩效目标:带动每户贫困户增收500元。

11、2019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土壤墒情监测设备、集雨窖、试验示范。

(3)实施地点:东城乡、吉昌镇

(4)进度计划:2019.08-2020.11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54万元

(6)绩效目标:项目区亩节本增效300元。

12、2019年生产托管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单个农业生产环节托管。

(3)实施地点:东城乡、屯里镇、柏山寺乡、中垛乡

(4)进度计划:2019.08-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00万元

(6)绩效目标:带动每户贫困户增收500元。

13、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采集化验土壤、化肥利用率试验、肥效校正试验及其它基础工作。

(3)实施地点:东城乡、吉昌镇

(4)进度计划:2019.08-2020.11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7万元

(6)绩效目标:亩均节本增收100元。

14、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

(3)实施地点:中垛乡安坪村

(4)进度计划:2019.08-2020.11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3万元

(6)绩效目标:带动3个贫困户,年增收2000元。

15、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任务:修建蓄水池,铺设灌溉管道,修建田间路,林网改造。

(3)实施地点:中垛乡白额村、下柏房村、安坪村、南光村、柳沟村

(4)进度计划:2019.08-2020.11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533万元

(6)绩效目标:项目区年增收350万元,同时带动建档立卡户430户、1272人,建立良好的高效生态农业系统,采用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和模式,调整项目区所在地的农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资产收益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5万元,用于2019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建设任务:对农机合作社引进新型机具进行补贴。

(3)实施地点:屯里回宫村、柏山寺乡

(4)进度计划:2019.01-2019.07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5万元

(6)绩效目标:10户建档立卡户持股入社,进行利润分红。带动周边农民种植玉米1000余亩,可持续增加收入40万元。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3642万元.

1、部分村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建设任务:巷道及道路硬化,人畜吃水提升。

(3)实施地点:全县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602万元

(6)绩效目标:可解决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2、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建设任务: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3)实施地点:全县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92.2万元

(6)绩效目标:可有效解决贫困户因发展主导产业缺少资金的难题,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3、2019年教育扶贫"雨露计划"补助

(1)责任主体: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建设任务:教育扶贫"雨露计划"补助826人。

(3)实施地点:全县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67.8万元

(6)绩效目标:可有效缓解贫困户子女上学学费的压力。

4、2019年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

(1)责任主体: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建设任务: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约90人。

(3)实施地点:全县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80万元

(6)绩效目标:可有效拓宽贫困户致富渠道,增加创收技能。

5、2019年污水处理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建设任务:改建东城乡柏东村人工湿地,新建屯里镇屯里村等7个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网。

(3)实施地点:东城乡、屯里镇

(4)进度计划:2019.03-2019.08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400万元

(6)绩效目标: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有效杜绝了病媒生物滋生的环境,提升了群众健康水平。

五、水利建设项目。统筹使用4662.29万元。

1、2019年水站能力建设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提高4个水管站能力。

(3)实施地点:中垛乡、吉昌镇、屯里镇、壶口镇

(4)进度计划:2019.05-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5万元

(6)绩效目标:提高4个水管站服务能力,为农村水利工程可持续性运行提供管理保障。

2、2019年淤地坝维修养护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维修4座淤地坝,完成土石方5万立方米。

(3)实施地点:吉县屯里镇、东城乡

(4)进度计划:2019.08-2019.08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5.8万元

(6)绩效目标:保护农田50亩,解决防洪和保护下游道路和村庄不受洪水危害。

3、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养护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更换输水管道,水泵等。

(3)实施地点:8个乡镇

(4)进度计划:2019.05-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0万元  

(6)绩效目标: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9处,保障0.7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4、2019年固沟保塬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新建蓄水池12座,修筑沟边岗67.74公里,铺设排水管道6.4公里,建沉沙池18座,混凝土阻水岗580米,排水沟238米。

(3)实施地点:柏山寺乡、壶口镇、中垛乡3个乡镇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909万元

(6)绩效目标:实现沟头不前进,沟道不下切,保护塬面面积54.5平方公里,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

5、2019年农村维修养护工程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更换输水管道,水泵等。

(3)实施地点:吉县8个乡镇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4万元

(6)绩效目标: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8处,保障0.8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6、2019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预警设施设备补充。

(3)实施地点:吉县6个乡镇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30万元

(6)绩效目标:推动全省非工程措施不断更新与完善,可以使水情及预警信息传递更加及时准确,使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能够及时决策、快速指挥、协同调度、并为防洪减灾抢险赢得宝贵的准备工作和撤离时间。

7、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车城乡车城村到吉昌镇祖师庙村之间治理河长8.05千米,新建防护工程6.18千米,滩槽整治8.05千米,支流入河口1处,排水涵管40处。

(3)实施地点:车城乡、吉昌镇

(4)进度计划:2019.01-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600万元

(6)绩效目标:提高治理段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为全县人民带来更好的生活,生产环境。

8、2019年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除险加固5座骨干坝,10座中型坝,完成土石方30万立方米。

(3)实施地点:东城乡,屯里镇

(4)进度计划:2019.09-2019.12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030万元

(6)绩效目标:新增耕地60亩,保护耕地300亩,解决防洪和下游道路村庄不受洪水危害。

9、2019年水源地改造项目

(1)责任主体:吉县水利局

(2)建设任务:改建两个100平方米的蓄水池。

(3)实施地点:吉县中垛乡南光村

(4)进度计划:2019.09-2019.09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8.49万元

(6)绩效目标:解水资源短缺,解决防洪和排水问题,促使1000多农户苹果增收600元。

六、交通建设项目。统筹使用8518万元。

(1)责任主体:吉县交通运输局

(2)建设任务:建设路基、路面、桥涵、防护。

(3)实施地点:各乡镇

(4)进度计划:2019.01-2020.10

         (5)资金安排:统筹使用财政资金8518万元

(6)绩效目标:目建成使道路通行能力得到了改善,道路周边区域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方便了8.8万余人的出行,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了8.8万余人居民生活质量,对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项目的验收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资金的拨付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填写《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审批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报县统筹整合资金办公室审批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行年度资金总量控制和包干、使用到村到户。各部门和乡镇要按脱贫攻坚领导组的安排,认真做好对接落实,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项目任务。

(三)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县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评。

(四)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和抓好项目的实施、督办检查和验收兑现,确保管理规范。

附件:吉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表.xls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