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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 精准脱贫补充方案的通知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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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18〕68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

精准脱贫补充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补充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21



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

补充方案

    

为全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行动,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调整后为17大类)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

(二)按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晋统筹办﹝2017﹞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大类56项资金。

(三)按临汾市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统筹办〔2018〕3号文件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3类4项资金。

(四)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二、整合规模

全县2018年补充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3680.83万元。其中:生态补偿脱贫3项81.66万元,生产发展脱贫26项3599.17万元。

三、资金安排

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生态补偿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81.6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6万元,用于森林执法与监督项目;统筹整合60万元,用于2018年中央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良种基地建设项目;统筹整合21.06万元,用于造林补助项目。

(二)发展生产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3599.17万元。

 1、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2074.17万元,支持农业产业扶贫。其中:统筹安排使用15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统筹安排使用40万元,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统筹安排使用80元,用于旱作节水农业和地膜减量增效技术推广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3万元,用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项目;统筹安排使用6万元,用于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统筹安排使用25万元,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统筹安排使用8万元,用于农作物重大疫病防控;统筹安排使用32.56万元,用于2018年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轮训项目;统筹安排使用80万元,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00万元,用于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项目;统筹安排使用7万元,用于草地资源清查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61万元,用于无害化处理项目;统筹安排使用34万元,用于旱厕改造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35万元,用于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及美化绿化项目;统筹安排12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促治项目。

2、交通扶贫项目。统筹使用1488万元,用于县乡路路网改善工程。

3、水利建设项目。统筹使用37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使22万元,用于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泵站水价补贴;统筹安排使用5万元,用于水站能力建设。

四、项目验收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资金拨付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填写《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审批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报县统筹整合资金办公室审批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行年度资金总量控制和包干、使用到村到户。各部门和乡镇要按脱贫攻坚领导组的安排,认真做好对接落实,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项目任务。

(三)各乡镇和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县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评。

(四)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和抓好项目的实施、督办检查和验收兑现,确保管理规范。

附件吉县2018年补充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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