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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吉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文 号: | 吉政发〔2021〕34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主 题 词: | 文化 |
吉政发〔2021〕34号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吉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太度九江圣母庙、北光人祖庙、柯榼戏台和屯里观音阁四处文物保护单位列为吉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公布。
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关于公布吉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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