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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吉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3-22
文     号: 吉政发〔2018〕9号 发布日期: 2018-03-2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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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发〔20189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吉县第三次地调查工作的
  

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晋政发20182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临汾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20184号)精神,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开展吉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土地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对于我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确权登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土地调查内容

    (一)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逐图斑查清其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包括全各类农村土地和城市、建制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二)完善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将登记成果落实到土地调查成果中。

    (三)完成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等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工作。  

    (四)建立县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五)完成全釆煤沉陷区土地利用现状专项调查工作。

    (六)同步开展清水河等河道的调查确权工作。
    三、土地调查的时间节点和任务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一)2017年第四季度至2018年6月,开准备工作,全面部署我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我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建,人员、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查方案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的调查工作,以及培训和宣传工作。

    (二)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组织全面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三)2019年6月至8月,完成调查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和完善数据管理应用系统。

    (四)2019年9月至12月底,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等工作。

    (五)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统一变更,汇总调查成果,形成上报的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四、组织领导

    第三次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政府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全面组织我土地调查工作,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调查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组织土地调查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协调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国土资源局会同统计局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协调提供涉及民政勘界、城镇建设、水利、林业、基本农田和农业用地、环保、测绘等内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全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人民政府要把土地调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区域内土地调查工作。
    五、经费保障

    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由县级财政担。要统筹安排,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调查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浪费。

    六、相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要求,由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回下发航空、航天遥感资料和调查基础图件。各()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土地调查相关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做好调查队伍审查、人员培训、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本次土地调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程,结合我的土地利用特点,由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各()制订具体的调查方案报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后统一报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严控调查质量。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对调查队伍和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调查数据,各()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对土地调查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虚报、瞒报、篡改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依法问责;同时,落实质量任终身追究制度,后期应用和管理中发现问题的,依法追责。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四)用好现有成果。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基础资料,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城市规划地形图、数字城市、地理国情普查和林地变更调查等成果,积极运用“互联网+”、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高新技术手段,提高调查效率,提升调查成果质量。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调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用分阶段成果检查及分级查验收制度。各级要采取切实的保证措施,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相一致,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国土资源局负责县级土地调查成果的级检查,配合国家及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对县级调查成果的验收。

    附件:吉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





吉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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