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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吉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试行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31
文     号: 吉政发〔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主 题 词: 统筹整合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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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发〔20234


关于印发吉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试行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试行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调整后为16大类)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的资金。

(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文件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的各类资金。

(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文件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的各类资金。

(四)县级安排的衔接资金和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二、资金统筹整合规模

全县2023年度拟统筹整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为18671.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447万元(中央衔接资金7106万元,中央涉农资金5341万元);省级资金4364.8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367万元,省级涉农资金1997.82万元);县级资金186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86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项目12156.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743万元,教育扶贫类160万元,项目管理费68万元,就业帮扶类74万元,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470万元。

三、资金统筹安排情况

(一)产业发展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2156.82万元,其中600万元用于吉县苹果高质量发展研究院项目;870万元用于吉县苹果现代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600万元用于壶口镇柏东村苹果产业帮扶基地;551.5万元用于吉县果园灌溉项目;600万元用于吉县花生基地建设项目;491.5万元用于吉县苹果产业配套设施项目;500万元用于吉县苹果品牌宣传推介项目;200万元用于吉县农业集约化生产管理服务项目;600万元用于吉昌镇林雨村数字乡村示范村(省级)建设项目;1985万元用于吉县苹果产业链综合配套项目(整合县级配套资金895万元,待省市示范村创建任务确定后再定);1150万元用于吉县屯里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1000万元用于吉县上东村、古贤等村产业帮扶基地及配套服务管理项目;65万元用于吉县农(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10万元用于吉县耕地质量保护项目;20万元用于吉昌镇东关社区圪针沟蔬菜大棚项目;100万元用于屯里镇五龙宫村大棚蔬菜种植项目;20万元用于吉昌镇辛村矮化密植园防雹网搭建项目;17.5万元用于吉县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项目;32万元用于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78.5万元用于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0万元用于吉县主体培育示范项目;25万元用于吉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项目;13万元用于吉县绿色防控项目;120万元用于吉县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建设项目;120万元用于吉县森林抚育项目;60万元用于吉县林木良种培育项目;100万元用于吉县荒山造林项目;30万元用于吉县林雨村森林乡村建设项目;40万元用于吉县红旗林场森林抚育项目;750万元用于吉县造林补助项目;711万元用于吉县淤地坝建设工程项目;185万元用于文城乡柏树村以工代赈养殖基地项目;122.32万元用于吉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219.5万元用于吉县反光膜回收项目;70万元用于车城乡下洛村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5743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吉县农村垃圾清运项目;350万元用于吉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750万元用于吉县2023年农村生产条件改善项目;606万元用于吉县2023年农村排水项目;3681万元用于吉县义亭河吉县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56万元用于柏山寺乡白子原村高楼河人畜供水建设工程项目。

教育扶贫类统筹安排使用160万元,用于教育扶贫雨露计划160万元。

(四)项目管理费。统筹安排使用68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

五)就业帮扶类。统筹安排使用74万元用于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

)金融扶贫统筹安排使用47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四、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资金的拨付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填写《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审批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和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对接落实,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切实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项目任务。

(三)各部门和各乡镇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和抓好项目的实施、督办检查和验收兑现,确保管理规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57-7926358(吉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表.xlsx


【图解】:关于印发吉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试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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