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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7-03
文     号: 吉政办发〔2020〕35号 发布日期: 2020-07-2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主 题 词: 综合政务
【字体:

吉政发〔202035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吉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助力我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精准扩大就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劳动者就业率、取证率、增收率为目标,依托吉县公共实训基地,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我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全县劳动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成长需求、就业需求为导向,以稳定增收为目的,将培训和就业结合起来,探索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培训就业新模式,重点培育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技术、有特色、有专长、有证书、有能力的“临汾技工”劳务品牌队伍,帮助全县劳动掌握劳动技能,提高持证率,实现稳定就业增收。计划从2020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使全县16-60周岁的劳动力每年培训6000人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达20%,就业率达到30%以上。

三、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大力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

1.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各类企业(含平台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和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参加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培训,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围绕岗位需求,精准培训。全县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的岗位、就业见习岗位、各单位临时用工岗前培训由主管部门组织,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专业参照省人社厅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结合实际从业岗位开展培训。培训后,由培训机构负责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上岗人员需按照行业要求持培训合格证上岗无培训合格证书者,限期取得。

行业主管部门培训组织分工:扶贫办负责培训全县乡村光伏管理员县卫体局负责培训全县村医、护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训全县农经员、保洁员、环境卫生治理员政策宣传员县林业局负责培训全县护林员县文旅局负责培训全县文化管理员县交通局负责培训全县护路员、交通安全员县水利局负责培训全县巡河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培训全县地质灾害巡查员县住建局负责培训全县环卫工人县司法局负责培训全县人民调解员县应急管理协调培训全县安全员公安局负责培训全县保安档案负责培训全县农村档案管理员

以及其他由主管部门负责行政业务指导的非正式工作人员。

3.围绕产业行业发展,精准培训。结合我县苹果、花椒、养殖、电商、旅游导游、农家乐服务、宾馆、餐饮业、农机具、家政、养老等行业,由主管部门组织,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考核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行业主管部门培训组织分工:果业中心负责培训全县果树管理技术等从业人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训花椒、温室大棚种植、有机旱作、农业生产托管养殖业、畜牧、牧草种植等从业人员县林业局负责培训核桃产业、绿化专业合作社、林草种植修剪管护、生态绿化等从业人员县中小企业中心负责培训电商经营、直播带货、企业管理从业人员县文旅局负责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从业人员、乡村旅游服务人员、农家乐服务人员等从业人员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培训餐饮业从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县公安局负责培训宾馆、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县农机中心负责培训农机具操作人员县交通运输负责培训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县民政局负责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县工信局负责培训家政服务、招商引资从业人员县住建局负责培训建筑工地农民工县司法局负责培训社区矫正人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培训退役军人县卫体局负责培训医护、母婴护理等从业人员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培训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县残联负责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从业人员;县邮政局负责培训快递从业人员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管理职责范围做好所属群体的培训组织工作。

4.围绕就业创业,精准培训。由贫困户、边缘户扩展到全县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职工、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创新青年、农业经理人、生产型农民专业大户、创业致富带头人、外来务工人员,摸清其行业需求、本人情况,对接市场,以就业创业为目标展开培训。

1由人社局负责组织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等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生活费补贴。持续推进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2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按《山西省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晋农办科发〔2019178)、《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20142)等相关文件规定,原渠道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由县扶贫负责,组织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按《山西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实施方案》(晋开发办〔201741)以及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每期全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班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原渠道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完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1.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企业。支持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能力提升,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培训机构要与企业加强合作,积极承担培训任务。

2.充分发挥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的重要作用。鼓励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职能的各类培训资源,在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普惠性培训。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明确培训工种。以服务我县经济发展,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劳动力高质量就业为目的,以企业用工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为导向,结合我县劳动力培训就业意愿,参照省人社厅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和各部门行业培训专业范围内开展培训。

2.创新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安全环保、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电子商务、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现代服务业、绿色农业等新产业培训。

3.加强培训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培训机构使用培训补贴收入进行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有效发挥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培训作用,着力提升参训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4.提升培训管理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效”改革,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各类培训机构开放,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每年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企业、职业学校和政府部门举办的具备培训职能的培训中心等机构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向县人社局申请审核备案;具备资质的其他培训机构,采取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培训资格。

(四)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1.整合培训资源。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的失业保险结余基金,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现有培训补贴标准、资金分配等可根据实施情况合理调整。县财政对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师资培训、教学改革、培训监管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将创业培训补贴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范围,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要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对本地专账资金调剂使用。

2.落实补贴政策。企业要落实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财政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财政补贴性培训,要按规定取得相应证书,原则上每人每年参加补贴性培训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参加。企业或培训机构免费组织企业职工、培训学员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财政按照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150元、初级工每人300元、高级工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对应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

3.强化资金监管。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培训实名制系统管理,培训数据全部录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保障培训资金安全。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共享,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并禁止其再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动落实吉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安排及协调相关工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牵头开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稳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会同财政局强化培训、就业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好全县培训、就业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完善行动方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参照成立专项工作组,乡镇、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亲自督导落实,对照方案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任务清单,逐项组织落实。

(二)压实部门职责在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组领导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压实各方责任,全力推进。县人社部门是全县劳动力技能培训的主管部门,要牵头抓总,建立月调度、季通报、督查考核制度。发改、扶贫、教科、自然资源、工信、住建、司法、财政、林业、农业农村、退役军人、文旅、卫、应急管理、交通、残联、农机、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要根据自身职责和方案分解的任务,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培训机构是技能培训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做好培训的准备工作,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结合需求不断完善培训内容、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效果。

(三)完善考核评价。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从事准入类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加强政策宣传。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微博、公众号、今日吉县等宣传媒介,全方面多角度宣传培训政策、就业举措,立即组织开展动员,走访入户,细致了解,提升群众和企业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同时,要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通过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吉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组名单



附件:

“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组名单

      长:     赵松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长:   王志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     赵洪文  政府办主任

袁增良  政府办副主任

常向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葛建章  县发改局局长

李百灵  县财政局局长

党建明  县扶贫办负责人

陈立德  县水利局局长

吴俊红  县民政局局长

杨宗儒  县林业局负责人

窦昀泽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卫东  县司法局局长

赵长家  县工信局局长

邵卫国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海伟  县教科局局长

张增谦  县卫体局局长

王君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强朝晖  县文旅局局长

洛向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洛较民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亚民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洛长久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刘建宇  档案馆馆

杨英豪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赵晓宏  县妇联主席

张登飞  县残联主席

薛文娟  团县委书记

刘泽  县农机中心负责人

张建红  职业中学校长

闫桂娥  邮政集团吉县分公司经理

杨云岗  吉昌政府镇长

    中垛政府乡长

    柏山寺乡政府乡长

窦亚东  东城政府乡长

冯勋明  车城政府乡长

张军勇  屯里镇政府镇长

王吉亮  壶口镇政府镇长

曹战海  文城乡政府乡长

韩小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常向方兼任,副主任县人社副局长韩小华兼任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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