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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公布《吉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20
文     号: 吉政办发〔2023〕44号 发布日期: 2023-12-2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主 题 词: 吉县乡镇权责清单
【字体:

吉政办发〔2023〕44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公布《吉县乡镇权责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落实乡镇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和动态调整工作的函》(吉编办函〔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吉县实际,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起草,县司法局审核,形成99项县级乡镇权责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吉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予以网上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纳入梳理清单的事项,各乡镇要按照“方便群众、酌情合理、实事求是、做好服务”的原则,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照梳理出的事项清单逐一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


附件:吉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docx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关于调整公布《吉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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