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吉人社函〔2022〕155号
关于支持脱贫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脱贫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工作,根据《关于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脱贫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5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加大公益性岗位支持力度
1、安置对象:优先安置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安置群众中弱劳力、半劳力和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市场化难以就业的劳动力。
2、安置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并负责对乡村公益岗的管理工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安置一名公益岗,从事防疫、防火、保洁、保安等工作,安置对象确定后,及时向县人社局申报。
3、人员管理:坚持“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公益岗人员实行月考勤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于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报送至县人社局,作为发放岗位补贴的依据。
4、福利待遇:用人单位要加强管理,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一年。
5、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材料应附: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脱贫劳动力证明、单位发放劳动报酬明细账(单)、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材料等。
6、工作提示:其他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乡村公益岗的申报。
二、鼓励灵活就业和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
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与经营主体合作,居家从事订单式、计件式务工领取报酬。鼓励平台企业通过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方式,优先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灵活就业。对返乡回流人员中自主创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创业培训等支持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总额提高到5000元,创业场租补贴提高到每年3000元。
三、强化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对有培训意愿且未实现就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培训期间每人每天给予15元生活费补贴。支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帮扶车间在内的企业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需求,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对培训结束后就业率达到80%的给予培训补贴,培训期间前10天每人每天150元,之后每人每天100元,补贴额度每人不超过4000元。对有组织输出到省外务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针对性、适应性培训,对不能外出务工的开展普惠制培训,培训补贴每人每天150元,每人最高补贴1000元。
四、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
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面向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公益性职业介绍和有组织劳务输出,并根据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在县域内实现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300元;向省内县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500元;向省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800元。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立足本质,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方案,积极安置确需就业帮扶的群众,并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人社局。同时,进一步加强其他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附件:1、吉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
2、吉县乡村公益岗安置人员分配表
3、未参加公益性岗位承诺书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