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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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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及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5、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6、承办全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902.63万元、支出总计4902.6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42.04万元,下降6.52%,支出总计减少342.04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本年林业投资规划任务增加,收入增加;本年压减各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72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8.10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90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5万元,占比10.95%;项目支出4365.68万元,占比89.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02.63万元、支出总计4902.6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42.04万元,下降6.5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42.04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本年林业投资规划任务增加,收入增加;本年压减各项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7.22万元,3.11%。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2482.03万元,占比50.62%,公用经费2420.61万元,占比49.3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2.54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万元,占2.15%;卫生健康(支出18.08万元,占0.36%;节能环保(支出2515.69万元,占51.31%;农林水支出2224.89万元,占45.38%;住房保障支出30.49万元,占0.62%;其他支出0.3万元,占0.0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58.26万元,支出决算490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5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11万元,用于行政运行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5.1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行政运行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54万元,用于森林公安办案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2.5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森林公安派出所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104.76万元,支出决算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纳。较2020年支出决算增加37.68万元,增长55.56%,主要原因为本年有新增公务员3名,且各项保险基数增加。卫生和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7.7万元,支出决算1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纳,较2020年决算持平。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515.69万元,用于退耕还林及生态保护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2415.15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追加生态保护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605.96万元,支出决算222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16%,用于森林生态效益支出及森林资源培育等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615.94万元,下降117.57%,主要原因为当年农林水项目投资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9.84万元,支出决算30.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7%,用于公积金缴纳。较2020年决算持平。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3万元,用于其他未分类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1.7万元,下降85 %,主要原因为压减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9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2.9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基本支出536.95万元。比上年减少295.56万元,减少35.50%。减少的原因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4365.68万元。比上年增加138.35万元,增加3.27%。增加的原因为: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14.4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6%,比2020年减少15.19万元,下降51.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4.41万元,比上年减少15.19万元,减少51.32%;比年初预算减少0.59万元,减少3.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费14.41万元,比上年减少2.72万元,减少15.86%;比年初预算减少0.59万元,减少3.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车”经费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12.48万元,减少100%;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护林防火工作、案情调查,天保巡护、下乡作业等工作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6.42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27%;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3.14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85.31%;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03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3.91%。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天保巡护车及摩托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局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金额1600万元,是2021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组织对我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程及项目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显著,资金绩效达到预期目标。但也有个别新造林林地有放牧损毁,需进行 补植补栽,同时应加强项目后续管护,确保项目实施发挥效益,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4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0 万元,执行数为 160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完成新造林20000亩 ;二是通过扶贫合作社施工,由建档立卡户参与施工,并获得劳务收入,巩固了脱贫成效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够;二是造林完成后对林地的管护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强化劳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加强未成林地管护,确保新造林地资源安全。

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22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8.59 万元,执行数为 918.29 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聘用180名生态护林员完成全年管护任务 ;二是对1954.2亩完善退耕还林进行补偿兑现、18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进行补偿兑现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加强乡镇与林业局衔接,尽快核对退耕还林农户面积及补偿金额,保证及时发放到位;二是强化护林员日常考核监督,确保按时上岗,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补偿兑现发放。二是加强护林员日常考核管理工作,确保巡护日志填写规范。

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91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3.56万元,执行数为 715.73 万元,完成预算的98.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聘用170名护林员完成全年管护任务 ;二是对45.62万亩公益林地进行补偿发放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加强乡镇与林业局对接,尽快核对公益林补偿面积及补偿金额,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强化护林员日常考核监督,加强巡护力度,及时对管护范围内发生的森林违法行为进行上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补偿兑现发放。二是加强护林员培训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3) 《 2021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保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吉县林业局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3:项目自评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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