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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法规,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的财政补贴、项目扶持等政策建议并组织落实,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不断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拟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搞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四)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
管,搞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品牌认证并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资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落实植物检疫政策,开展植物检疫工作。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承办授权范围内引种检疫和调运检疫手续。
(七)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搞好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收集、整理、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情信息。
(九)贯彻落实农技推广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贯彻落实全省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豫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促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三)加强行业管理,协调指导县农机、畜牧、林业等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包括8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科技教育股(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与农业产业化股(农村人居环境股)、农业法规与综合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种植业股(植物保护办公室)、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个(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股(挂县扶贫局牌子);
包括11个下属事业机构,分别为: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村合同管理站、农村财务管理站、农作物良种场、畜禽屠宰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人员情况:现编制人数74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61人;在职人数5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3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2017年预算在职人员53人,与2016年预算在职44人员相比,增加9人,原因为:与经管办机构合并,在职人数增加。
2017年收入安排4927795.86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4927795.86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 4927795.86元,其中:基本支出4627795.86元,与2016年预算数3224059.9元相比,增加1403735.96元,增长43.54 %;项目支出300000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7014400元,相比减少6714400元,减少95.72%。
(二)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在职人员增加9人,增人增资;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从10%增加到11%,增加工会经费等。
(三)项目支出变动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00000元,相比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7014400元减少6714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费210000元,与2016年150000元相比增加60000元;原因为:与经管办合并,业务费增加。
2、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000元,与2016年20000元相比持平。
3、农广校补助10000元,与2016年10000元相比持平。
4、农业站所工作经费50000元,与2016年50000元相比持平。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0000元,与2016年10000元相比持平。
6、低供煤贷币化补贴资金0元,与2016年6774400元相比,减少6774400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27700元,比2016年预算数198900元增加28800元,增加14.48%。其中:2016、2017年度,两年均没有安排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为87700元,比2016年预算67900元,增加19800元。原因为与经管办合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与2016年度预算131000元减少71000元,原因为:公车改革,保留一辆行政执法车。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00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0000元,原因是:2017年预算业务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购买劳动就业规划、就业服务规划、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40000元。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1部,原值合计82382.68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182平方米,原值合计785770元。
(三)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2017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为15000元,为农资市场打假罚款收入。
(四) 其他事项
2017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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