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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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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扶贫开发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4、拟订中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审批、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5、负责特殊困难地区的综合治理、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工作;

6、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

7、组织开展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5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产业扶贫股、计财股、社会扶贫股(下乡办)、互助资金与光伏扶贫股。核定编制10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11名,公益岗工作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7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2018年预算在职人员11人,与2017年预算在职8人员相比,增加3人,原因为:调入人员3人、招考录用2人、退休人员1人,自然减员1人。

2018年收入安排1148590.8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48590.82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148590.8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590.82元,与2017年预算数833218.47元相比,增加235372.35元,增长22%;项目支出80000元。

(二)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资;增人增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从11%增加到12%,增加福利费等。

(三)项目支出变动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80000元,相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55950000元减少5587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费80000元,与80000元持平

2、2018年项目二类“片区开发县级配套”和项目四类“提前下达2017年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5870000元,原因为:根据上级要求以及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提前预算业务费用,待上级资金下拨后一并列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91600元,比2017年预算数91600元持平。其中:2017、2018年度,两年均没有安排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为91600元,与2017年预算91600     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0部,原值合计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0平方米,原值合计0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除业务费外无项目支出,无绩效。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扶贫中心2018年吉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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