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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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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4、对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以及移交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工作协调;

7、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设立县委巡察办。县委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设立县委巡察组。县委设置巡察组3个,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具体巡察任务。

人员情况: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3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1名;巡察组每组行政编制2名,设巡察专员1名(副科级),配备专职巡察干部1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在职人员7人,与2018年预算在职3人相比,增加4人,原因为:调入人员4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安排1799629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799629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799629元,其中:基本支出699629元,与2018年预算数268709.71元相比,增加430919.29元,增长61.59%;项目支出1100000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100000元相比,无变化。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699629元,与2018年预算数268709.71元相比,增加430919.29元,增长61.59%。系增人增资。

2、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100000元,相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100000元,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费200000元,与2018年200000元相比持平。

2、市县巡察统筹工作经费900000元,与2018年900000元相比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2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720000元减少100000元,减少1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620000元,比2018年预算720000元减少100000元,为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管控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2018年度预算0元持平,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000元,与2018年预算200000元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000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办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市县巡察统筹工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0000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市县巡察统筹工作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0000元

项目概况:计划用于县委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工作,县委第七轮巡察共完成对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车城乡、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柏山寺乡、县果业中心、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妇联、县中医院12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县委第八轮巡察共完成对县自然资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党校、县编办、县老干部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总工会、县工商联11家单位的巡察。

年度目标:通过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新时代吉县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无车辆登记。

2.房屋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无房屋登记。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共吉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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