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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发〔2026〕9号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试行)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摸底表(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范围:吉昌镇学背后社区,屯里镇窑渠村、五龙宫村,文城乡柏树村,壶口镇留村、南塬村、中市村。
(二)基本情况
吉县位于吕梁山南端、黄河中游东岸,临汾市西部,总面积177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41084.11亩。其中:确权到户总面积249080.82亩,非承包地块面积92003.29亩。全县辖7个乡镇(3镇4乡),66个行政村,7个社区。确权登记颁证总户数20799户,此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涉及吉昌镇学背后社区、屯里镇窑渠村、五龙宫村、文城乡柏树村、壶口镇留村、南塬村、中市村7个行政村,27个发包方,1052户,到期承包面积12296.57亩。
二、基本原则
(一)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现象,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部门批准。
(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广大农民智慧和力量,破解改革创新中的难题;加强示范引导,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
(三)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避免承包地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无地少地、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可以用村集体的机动地给与补充。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
(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稳慎有序实施,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不搞强迫命令;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保持历史耐心,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既解决好当前矛盾又为未来留有空间。
三、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及山西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试行)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摸底表(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试点村组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摸底核实、制定延包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登记建簿、完善证书、资料归档、总结验收。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试点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农户承包地征占后的延包路径。四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乡镇跨村组的离婚妇女、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五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六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七是探索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和延包工作的有效衔接。
四、进度安排
试点工作计划按3个阶段实施,2026年4月为工作准备阶段,2026年5月—2027年4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27年5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一)工作准备(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
一是组建专班。县级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专班,试点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专班,试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成员)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二是制定方案。县、乡镇、村三级结合实际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三是业务培训。组织县、乡镇、村三级延包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培训。
(二)组织实施(2026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召集、主持召开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村(组)延包工作小组。村级延包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含本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各村民小组成员和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等。
二是摸底核实。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其他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承包地变化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机动地、新增耕地情况,公职人员、进城落户农民、出嫁女等群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情况,整户消亡、分户合户情况,存在的纠纷矛盾、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农户延包意愿等。涉及承包地权属、耕地认定有争议的,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是制定方案。由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延包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延包各类问题处置意见及本村(组)具体情况。方案经乡镇党委或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在所涉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召集、主持召开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依法对村(组)延包方案作出决定。村(组)延包方案涉及承包地调整的,应当上报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部门批准。
四是开展调查。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技术单位,根据延包方案,结合摸底核实情况,对界址、承包方信息有变化的承包地块,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承包地块示意图、延包数据库、地籍调查表等调查成果。
五是审核公示。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对调查成果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应当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直至无异议。
六是签订合同。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技术单位,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应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等,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组织在线签订承包合同和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如有特殊情况,可导出电子合同并打印成纸质合同进行线下签订,并扫描上传至网签系统。
七是完善证书。县农业农村部门采用在线传输等方式及时将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共享给县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开展不动产登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合同签订和登记发证协同高效办理。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承包合同在登记簿上作相应变更,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于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发包方名称发生变化的,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作相应变更后,可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备注栏、附记栏中注记,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于个别调地的,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承包合同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自然资源部门完成不动产登记后,及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农业农村部门,规范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与利用。
八是资料归档。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延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县档案馆负责延包档案工作的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以及延包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县直相关部门、试点乡镇、试点村要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延包档案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齐全完整、系统规范。
(三)总结验收(2027年5月1日-2027年5月31日)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炼成功做法、经验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实行作业单位自检、乡镇级检查、县级抽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二轮延包工作圆满完成。同步配合好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评估抽验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农业农村、司法、财政、自然资源、档案、妇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户籍资料并做好风险预警处置;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有关行政界线资料、村居名称及合并调整批准文件资料及核实婚姻登记信息等;县司法局负责审查政策合法性并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延包工作经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现有GPSD级控制点成果(CGCS2000坐标系)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国土资源第三次调查、基本农田和土地分等定级等方面成果等土地基础数据,并将土地承包经营纳入不动产登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县林业局负责林地和耕地的界定;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小流域治理及其他相关的文件资料;县信访局负责组织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做好试点有关信访稳定工作;县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妇联负责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维护的相关事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二轮到期延包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重大问题。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试点村分别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二)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核试点村具体延包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督促落实。乡镇实行主要领导包村,落实工作人员,维护农村稳定。村负责组织实施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三)保障试点经费。将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摸底核实、调查测绘、合同网签、数据汇交、档案整理、总结验收等环节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向农民收取费用。
(四)严肃组织纪律。试点工作坚持封闭运行,不对外宣传报道。做好风险防范,密切关注延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信息反馈。试点乡镇每月向县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督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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